25岁的王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后,全家人都非常欣喜,但同时也非常担忧,因为王女士在半月前因感冒服用过药物,家人担心药物会对宝宝造成不良的影响,心情忐忑的王女士及丈夫来到医院,找医生咨询。
那么怀孕早期不慎用药后,
胎儿该不该要、能不能要呢?
一、妊娠期间药物应用的一般原则
● 尽可能避免胎儿药物暴露。早期妊娠尤应如此,因为这是胎儿器官发生的主要时期,但胎儿在妊娠后期暴露于药物也可导致较轻微的形态学异常、功能异常和生长障碍。
● 当需要使用某种药物时,应与患者讨论用或不用药物的风险与益处,并引用现有的最佳证据。
● 医生开具药物时,应尽量减少服用药物的数量,将药物的使用限制在明显利大于弊的情况下,选择安全性最好的药物,并在保证效果的情况下使用最低的剂量和最短的治疗持续时间。有良好安全记录的旧药通常比新药更可取,因为关于新药在妊娠期应用的数据通常极少或没有。
● 告诉患者若他们对药物有任何担忧,以及在停药或开始使用新药之前都应与其医生联系。
二、人胚胎发育中的致畸敏感期,
分为以下3个阶段
1、不敏感期:受孕后2周内(末次月经的第14-28天)
通常来讲,这个时期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“全或无”,即要么没有影响,要么有影响导致流产,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。
2、敏感期:受孕后2-12周(末次月经的第4-14周)
主要器官畸形的最危险时期均在此期,如脑在受孕后的15-27天,眼在24-29天,心脏在20-29天,四肢在24-36天,生殖器在26-62天。这个阶段服药对胚胎发育影响最大。
3、低敏感期:受孕后12-38周(末次月经的第14-40周)
该阶段用药对胚胎发育影响最小。但是此期暴露于药物也可导致较轻微的形态学异常、功能异常或生长障碍。
三、药物在孕妇体内的药动学特点
1、药物的吸收和生物利用度
妊娠早期半数以上的孕妇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心、呕吐等早孕反应,孕期胃分泌活动减弱相应的导致胃液ph值上升。随着孕激素水平的增加,胃肠道与子宫、输卵管及血管一样会舒张力下降,导致胃排空延迟、肠动力减弱。上述变化会导致药物的实际摄入量减少、吸收延迟,但与胃肠道粘膜的接触时间增加,因此需综合评估药物的代谢动力学特点。
2、药物的分布
药物进入循环后首先与血浆蛋白结合成为结合型药物,未被结合的药物呈游离状态存在,两者可相互转换,自妊娠中期开始血清白蛋白浓度逐渐降低,至分娩时达到非孕期的70%-80%,从而影响药物的蛋白结合。
3、药物的代谢
由于两场会议会期基本重合,而且对于国家运作的重要程度都非常的高,故简称做“两会”。
4、药物的排泄
肾脏是药物排泄的主要器官,药物以原形或代谢产物的形式通过排泄器官排出体外。妊娠使肾排泄能力增强,而且使以原药形式排泄的药物的血浆浓度下降。
分析与总结
目前认为,影响胎儿生长发育或畸形的因素有遗传、环境以及遗传和环境的相互作用。通常,遗传原因占25%、环境原因占10%,两种因素相互作用或原因不明占65%。
备孕期需避免不良药物摄入,如孕期使用药物,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。怀孕后发现自己吃过药,需要到我院产前诊断中心咨询专家给予综合分析与评估,包括药物的安全性、用药时胚胎的发育阶段、药物在孕妇体内的药动力学等。
当然,妊娠期间并非绝对不能用药,医生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您一起权衡利弊,选择对宝宝影响较小的药物,来解决您需要解决的问题。